異議復審 是指當事人不服國家商標局的異議裁定,在法定的期限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申請 并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支持其復審理由的程序。
1. 異議復審是防止自身商標被淡化、被弱化、被丑化以及被他人傍名牌的重要途徑。
2. 異議復審是商標法賦予當事人的法定權利,當事人只有充分行使,才能維護自身利益。
3. 異議復審的平均成功機率比異議申請更高,有眾多異議不成功卻通過異議復審成功的先例。
(1)異議復審是防止自身商標被淡化、被弱化、被丑化以及被他人傍名牌的重要途徑。
(2)異議復審是商標法賦予當事人的法定權利,當事人只有充分行使,才能維護自身利益(《商標法》第33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商標局異議裁定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3)異議復審的平均成功機率比異議申請更高,有眾多異議不成功卻通過異議復審成功的先例(劍南春公司異議“銀劍”商標未成功,但通過異議復審卻成功阻止“銀劍”商標注冊)。
(4)異議復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審理,與異議的審理機關商標局不同,商標評審委員會的審理可以進行多次書面意見交換,更有利于案件的得到全面仔細地判斷。
(5)對于不想對方注冊成功的商標,大部分當事人都會通過異議復審實現權利用盡。
(1)流程:
a. 與佰龍簽訂代理合同
b. 佰龍撰寫異議復審理由
c. 客戶提供證據材料
d. 佰龍向商評委提交異議復審
e. 商評委受理
f. 商評委審理
g. 商評委下發復審裁定
h. 佰龍收到裁定書后立即通知客戶(整個流程一般需要1年至1年半)。
(2)費用:
商評委規費 1500元/件,代理費 3000元/件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