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申請須知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狹義的商標注冊申請僅指商品和服務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國際注冊申請、證明商標注冊申請、集體商標注冊申請、特殊標志登記申請。廣義的商標注冊申請除包括狹義的商標注冊申請的內容外,還包括變更、續展、轉讓注冊申請,異議申請,撤銷申請,商標使用許可備案,以及其他商標注冊事宜的辦理。
國內的商標注冊申請人辦理商標注冊申請有兩種途徑:一是自行辦理,即由申請人直接辦理商標注冊申請;二是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和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應當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但在中國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或外國企業,可以自行辦理。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注冊事宜的,應準備的書件和辦理程序可以向商標代理機構咨詢。
一、商標注冊申請
【企業或其他組織申請商標注冊所需材料】
1、加蓋公章的商標注冊申請書、委托書;
2、申請人為國內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證書、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申請人為港澳臺或國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所屬地區或國家的登記證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外國企業在華的辦事處、常駐代表機構的登記證復印件無效。上述文件是外文的,應當附送中文譯文;未附送的,視為未提交該文件。
3、商標圖樣黑白稿電子版一份;指定顏色需另提供著色圖樣一份。
【個人申請商標注冊所需材料】
1、申請人簽字的商標注冊申請書、委托書;
2、申請人為國內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身份證、護照、戶籍證明等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以及提交《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復印件。自然人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商品和服務范圍,應當以其在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文件核準的經營范圍為限,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申請人為港澳臺自然人且自行辦理的,應當提交通行證復印件;
申請人為國外自然人且自行辦理的,應當提交護照復印件及公安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內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外國人居留許可》或《外國人居留證》。
3、申請人簽字的《個體工商執照》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復印件(商標注冊以其執照經營范圍或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4、商標圖樣黑白稿電子版一份;指定顏色需另提供著色圖樣一份。
流程:確定商標名稱和產品或服務—-查詢—-申請商標上報與付費---2個月左右下受理通知書---1年左右出審查結果(快的話9個月)---18個月左右下《商標注冊證》(順利情況下)。
二、商標續展注冊申請
根據2013年新修訂《商標法》第三十九條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條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提交以下材料:
1、《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商標代理委托書》(申請人如是企業就蓋章,是個人只需簽字);
2、企業提供蓋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個人申請的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并簽字;
3、商標注冊證復印件(如之前發生變更或轉讓等手續的還需提交變更、轉讓證明等復印件);
4、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或代理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流程:制作申請材料---上報----6個月左右下《注冊商標續展證明》。
三、申請變更商標申請人名義或地址
申請商標變更申請人或地址所需材料:
1、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的《商標變更申請書》、《商標代理委托書》;
2、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如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證/護照等)的原件和經申請人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3、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
流程:制作申請材料---上報----6個月左右下《注冊商標變更證明》。
四、商標轉讓申請
申請商標轉讓所需材料:
1、轉讓人、受讓人蓋章或簽字的《轉讓/移轉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 轉讓人和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
2、經轉讓人和受讓人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受讓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營業執照復印件)。
3、轉讓公證書。
受讓人為自然人的,商標轉讓申請的商品和服務范圍,應以受讓人在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文件核準的經營范圍為限,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注意事項: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流程:制作申請材料---上報----8個月左右下《注冊商標轉讓證明》。
五、申請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備案
應提交的申請書件:
A、報送商標使用許可備案或者再許可備案的,提交以下書件:
。1)許可人、被許可人蓋章或簽字的《商標使用許可備案表》、《商標代理委托書》;
。2)許可人/被許可人蓋章或簽字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再許可的,還需報送注冊人同意注冊商標使用再許可授權書。
B、報送變更許可人/被許可人名稱備案的,提交以下書件:
。1)蓋章或簽字的《變更許可人/被許可人名稱備案表》、《商標代理委托書》;
。2)變更后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有關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文件原件;
C、報送商標使用許可提前終止備案的,提交以下書件:
。1)《商標使用許可提前終止備案表》、《商標代理委托書》;
。2)許可人/被許可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D、報送撤回商標使用許可備案的,提交以下書件:
。1)《撤回商標使用許可備案表》、《商標代理委托書》;
。2)許可人/被許可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具體說明:
。1)許可人應當在許可合同有效期內向商標局備案并報送備案材料。一個注冊號對應一份備案表。
。2)一份備案表許可人只能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注冊商標。共有商標的,許可人的代表人和其他共有許可人均需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商標使用許可在商標局未予以備案前可以撤回。撤回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需許可人、被許可人雙方同意。變更許可人/被許可人名稱、商標使用許可提前終止備案不予撤回。
流程:制作申請材料---上報----6個月左右下《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通知書》。